阿德勒說,幸福是出于對社會組織的關心。作為共同體的一員,積極參與其中,找到歸屬感,幸福感其實來自于貢獻感。無論大家承不承認,我們都不可否認一個事實,那就是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,幫助別人,比被別人幫助要更幸福。所以其實對于組織構建者來說,這個道理給我們的啟發(fā)是什么呢?就是要想盡一切辦法提高員工的那種付出感和貢獻。感謝改越強它的幸福感以及對組織的歸屬感也就越強。
怎么做呢?比如說在一些特殊的節(jié)日中,除了公司為員工準備該有的禮品以外,其實也可以組織一個讓員工之間互換禮物的環(huán)節(jié),讓我們給他們一個機會,讓他們去付出和貢獻。大家在精挑禮物的時候也是會投入更多的精力,但他的禮物被接納和喜歡的時候,他的那種貢獻感就會變得很強。這里要注意把握好一個度,不能讓他們付出太多,付出太多了,大家心里會失衡的,當然也不能太少,太少就會感覺不到貢獻。就剛剛的那個例子中,我們hr就會給大家一個選品的預算范圍。比如說100塊錢以內,如果你不給范圍的話,大家選起來心會很累,花多了舍不得花少了又覺得被怕被鄙視,一旦有了這個范圍,他其實就輕松很多了。萬一選擇禮物不被喜歡,他還能自我安慰說是因為預算限制,所以這種想辦法引導員工對他人的付出來塑造共同體的感覺,你學會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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